2023年1月22日大年初一跟姐看了一部1957年出品的黑白電影「十二怒漢」(12 Angry Men),這是一部法庭陪審團的辯論電影,本來想說六十幾年前的黑白電影會不會很無聊沉悶,但沒看到看下去就是欲罷不能。
話說一個法庭在審理一件18歲貧民窟出生的少年,他刺殺了自己的父親,而且有二名證人的說詞和兇器這項證物,基本上這幾乎是肯定有罪的情況,只要判下去基本上就是死刑,所以最後交由12名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有罪,這12名陪審團的職業分別有=中學美式足球教練、銀行員、通訊公司老闆、股票經紀人、同是貧民窟出生的工人、裝潢工人、果醬銷售員、建築師、不知職業的老人、修車廠老闆、鐘錶匠、廣告設計師。
這12個陪審員有11個認定這少年有罪,其中1位建築師提出無罪,他提出自己的看法,認為二個證人證詞之間的矛盾之處而產生懷疑,他認為他們現在是在決定一個18歲年輕人的生命,所以不該草率,如果所有的證據真的指向該少年有罪,而且合情合理沒有懷疑之處,那他也會認定有罪,經過討論後,建築師希望再來一次秘密不記名投票,這次12人之間,又多了1票無罪的決定。
接著有人不明事理就是認定這少年有罪,而其他人也開始討論這案情二名證人的證詞可疑之處,例如一個中風跛腳的老人在15秒內可以從他房間臥室起床走到門口看到少年兇手逃出去嗎?他們還經過實驗去佐證,結果是花了41秒。而且老人證人說聽到少年大叫的聲音,但那段時間卻是列車經過的時間,列車經過時都會產生巨大的躁音,怎麼能確定那是少年的叫聲或能聽到叫聲。
接著再從少年年少時期的生活來判斷他的生活環境與成長過程,他曾在年少時犯過幾起罪,但並不代表他是弒父兇手,而且陪審員裡面甚至還有幾個歧視這位少年出生的環境,並直接認定他就是犯人,而且口中還說出完全看不起人的話,這個人得到大家的起身不理無言的抗議,也有人因為自己跟兒子不合,把這股怒意直接牽扯到這個案件上,執意認定這少年是有罪的!
另一個女證人曾說過他住在少年家對面,她有親眼看到聽到大叫聲和少年殺死父親,她是最重要的目擊者,也是最關鍵的鐵證,但從案發時間點開始算起,少年的不在場證明和證人的證詞出現矛盾,這反而讓12名陪審員從各種角度去思考反省自己沒懷疑過的點,比方說少年說去看電影,但卻不記得電影的名字和演員?但如果今天是你,你看完某部不知名的電影回家後,看到命案現場,在這種巨大的震驚和驚嚇的壓力中,你會記得清楚嗎?
一群人在討論中開始改變想法,但建築師自己也說過,他不知道真相,應該說,沒人知道真相,或許少年真的是兇手,但從現有證據和證詞來看,有太多可以懷疑的點,而且建築師也只是起了個頭,剩下理性的人就開始討論可疑之處,而不理性不想思考的人就是一直認定少年就是兇手,原因甚至還有少年的出身、過往、自己的偏見和自己的情緒不穩,就是認定這個少年就是兇手,從不斷的討論與合理的辯論下,終於認為無罪的人也慢慢從3個、4個、6個提高到近9人了。
而其中最精明的人則提出一個眾人無法反駁的鐵證,就是那個女證人親眼看到少年弒父的畫面,這個就是最大的鐵證,不管老人幾秒到門口,或列車產生的躁音有多大,或者兇器特不特別,或身高差兇器刺入的深度角度不同都先放在其次,而是這位目擊證人就是鐵證!這點就連建築師和其他認定無罪的人也無法反駁,但其中那位觀察敏銳的老人點出了這位女目擊證人有沒有戴眼鏡這個疑點,能確定她看到的是這個少年嗎?還是另有其人?這位精明的人也沒想到這一點,所以最後他也認為少年是無罪的。
最後只剩下一個跟自己兒子吵架而鬧情緒的陪審員,其實他知道大家討論的結果都可以認定少年無罪,他只是把對自己兒子不滿的情緒發洩到這名少年身上而已,最後他情緒崩潰的投下無罪的一票,但事實真相如何?沒人知道,是不是這名少年真的殺了自己父親,反而不是本片的重點,而是在討論一個人有罪無罪是不是夠客觀、理性,有沒有其他事物來影響你的判斷。
雖然是六十多年前的電影,但電影裡面呈現的議題就算用在現在也適用,發生殺人案,請問一下,真相是什麼,現在網路發達,人民是不是都未審先判,甚至還去破壞案發現場,甚至影響警方辦案造成警方困擾,在社會輿論與政治利益和權力衝突的情況下,有沒有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或者甚至知道真相明明就不是這樣,卻做出比較符合實際利益的判決?
個人是支持死刑的,有些人真的是罪證確鑿,這種人就真的該處理掉,斬業非斬人,但最怕的就是冤案,所以在判處死刑之前,一定要慎密的收集證據,而不是單看片面新聞就未審先判,甚至在證據有眾多可疑之處,就直接把人收了,這點真的是要不得,這部電影其實也未必只用在法庭上,現實生活很多事就是要多用點頭腦去思考,不要人說了就信,我聽了你說別人的壞話,就認定別人是壞人?自個有沒有先去查證或懷疑你說的是不是真的,或許你才是真正的壞人呢?
12名陪審員,只是由一名建築師身份的陪審員起了個頭,接下來的人才會去思考懷疑這事件的可疑之處,甚至還有人為了不想浪費時間想趕著去看球賽,直接改變票選結果,這個最要不得,這種不經過大腦思考卻隨便定人生死的王八我也很看不起,你要投無罪,你心中認定這人無罪的根據是什麼?而不是因為你想看球賽,想快點結束這場審判,就隨便改變你的投票權,這種人在台灣的選舉我也是看不少了,所以這部六十多年前的電影,現在仍然值得一看,整部電影99%幾乎都在那個陪審團室裡,看著12個性格不同的人在那激辯,而所討論出來的結果是非常具有參考和建設性價值的結論,這種辯論才真的有意義,很棒的一部電影,我個人很推薦,以上。
※35萬美金的成本,居然可以拍出如此精釆的電影,再次證明高成本的電影未必會流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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